滁州市双拥东路榴园新村2幢2室的不动产的司法变卖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滁州市双拥东路榴园新村2幢2室的不动产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由本院完成。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资格按法律规定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系统则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变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购买前务必现场勘验。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131300042809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开户联行号:102375028223,地址:滁州市会峰路56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请见评估报告。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本次拍卖,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委托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出)。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况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十二、请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的调查表和竞买公告,理性出价。竞买者悔拍的,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补齐差价等法律责任!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请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的调查表和竞买公告,理性出价。竞买者悔拍的,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补齐差价等法律责任!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本院允许贷款,但本拍品是否可以贷款,竞买人是否有贷款资格,应由意向竞买人参拍之前,自行与银行明确核对。若贷款,竞买人在网上查询到司法拍卖的拍品后应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拍号后应在拍品拍卖前10个工作日与银行联系提出贷款预申请,竞买人成交后3工作日内向法院领取竞价结果确认书。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尾款,如逾期视为悔拍。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银行贷款需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逾期未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由买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目前银行贷款仅支持住宅和一楼商铺,贷款渠道如下:
1.贷款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2.联系人:钟经理
3.联系电话:0550-3033630
(注:其他银行暂不支持)
以上提供网拍贷款的银行,竞买人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选择,具体贷款及投保事宜可以与上述单位联系人咨询、洽谈。网拍贷款、保证保险系由第三方独立提供、自担风险,法院不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提供协商平台,仅提供信息。竞买人需自行与提供网拍贷款、保证保险服务的单位商谈,自负风险,对贷款风险法院不承担担保和其他责任。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变卖须知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账号:955883131300042809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所有税费由法律规定承担,购买前务必现场勘验。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50-32160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